、债权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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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1、债权人名称 |
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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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债权总额(万元) |
22,732.01 |
债权总额为截止2017年6月21日合同约定的本金、利息、罚息、违约金、赔偿金全部债权。 |
本金(万元) |
17,000.00 |
利息(万元) |
4,088.46 |
违约金(万元) |
1,643.55 |
3、抵押物(附图) |
以债务企业拥有的位于东兴市兴东路与明秀路交汇处“和德城市广场”项目住宅、商铺等在建工程(面积43768.12平方米)作抵押,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。 |
图片在本公告后另附。 |
4、抵押物价值 |
约2.44亿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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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质押物情况 |
和德公司100%股权质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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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保证人 |
由债务企业股东自然人黎德、宾菊兰、梁会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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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诉讼情况 |
上述债权未诉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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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债务企业概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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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企业名称 |
东兴市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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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注册资本(万元) |
3,223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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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法定代表人姓名 |
梁会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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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住所地 |
东兴市北仑大道45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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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经营范围 |
房地产开发、经营;物业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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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经营情况 |
正常经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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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保证人情况 |
债务企业股东黎德、宾菊兰、梁会志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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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|
“和德城市广场”项目地处东兴市兴东路与明秀路交汇处,为东兴市成熟商业核心位置。距东兴汽车站约2公里,距东兴口岸约2.3公里,交通便捷。项目周边商业氛围浓厚,专业市场云集,属东兴市商贸区核心地段,项目市场前景良好,优势突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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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项目进度 |
债务企业开发建设的“和德城市广场”房地产项目,占地15833.82平方米,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8146.90平方米,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毕,正开展项目的综合验收等相关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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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项目区位(附图) |
和德公司开发的“和德城市广场”项目(推广名:和德御景台)位于东兴市兴东路与明秀路交汇处,地处东兴市成熟商业核心位置。防东一级公路、上东公路、沿边公路通过东兴市;距东兴汽车站约2公里,距东兴口岸约2.3公里,交通便捷。项目周边商业氛围浓厚,专业市场云集,地处东兴市商贸区核心地段。 |
图片在本公告后另附。 |
五、挂牌价格 |
面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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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联系宋经理13911682983
(责任编辑:责编杨) |